十九大召开以来,按总局、局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聆听了中央党校社科教研部原主任、博士生导师严书翰教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为题作的专题授课和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焦金波教授以《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为题作的专题报告,为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提供了指导和帮助。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结合我院的发展特点,认真分析形势,抓住机遇,拓展业务范围,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中去,推动十九大精神在研究院改革发展中落地生根。
一、十九大报告中有关生态环境的论述
十九大报告在第一部分过去五年的工作、第三部分基本方略和第九部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中都有生态环境方面的论述。
1.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显著
十九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中指出“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改善”。5年前,党的十八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入党章。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一个政党特别是执政党的行动纲领,中国共产党在全世界是第一个。过去5年,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一幅水绿山青、江山如画的生态文明建设画卷正在神州大地徐徐展开。
2.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十九大报告提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进一步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增加了“美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现代化建设目标有了更好的对接。
3.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是指引建设美丽中国的理论明灯。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4.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十九大报告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通过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无疑可以提高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强化监管的力度,强化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意识,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监管机构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形成严格的生态文明监管方式。
二、政府部门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一些政策、措施
2016作为环保政策元年,环保产业驶入了发展快车道。2017年,在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有望延续此前的热度。如今,在环境治理方面,我国环保行业法律法规正逐渐规范,对于“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的立法正在加速。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此前,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两个办法已分别于2017年7月1日和11月1日起施行。近日,又发布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依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徐州市也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政策。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能源局2017年2月9日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建立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全面掌握和监控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对废弃矿山、关闭矿山进行调査和治理。
《徐州市矿地融合工作方案》已基本完成,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其中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与土地整治、污染地块修复与农业地质调查与我院业务有关。
三、研究院已具备生态环境工作的条件
正因为有了政策和措施的支持,我院从2016年开始准备,开展环境监测项目的筹备。
2017年3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项目扩项现场评审,确认五个领域8个检测对象,共86个参数,6月取得证书。4月通过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实验室认可扩项现场评审,确认共29个参数(包含1:25000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要求的元素),6月取得证书。9月向中国地质调查局申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1:250000》实验室测试资质,11月通过52个元素盲样考核,经专家组12月3日现场核查通过,取得资质。2018.1.12-13,江苏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专家对我院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现场核查,通过了117个参数,不久将取得环境监测资质。上述资质的取得,表明我院具备开展土壤和水系物化验测试、污染修复、环境检测等业务的能力,为我院结构转型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新时代的历史进军中,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焕发新气象,展现新作为,才能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新业绩。作为研究院班子成员,愿同其他成员一起,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努力开创研究院生态环境工作的新局面。(秦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