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
《实施意见》从规划布局、运营模式、体制机制、政策支持等多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储气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引导峰谷差大、需求增长快的地区适当提高建设目标,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退役等行业标准体系。完善已开发油气田、盐矿和地下含水层等地质信息公开机制,便于投资主体选址建设储气设施项目。对于拟作为地下储气库的油气田、盐矿依法加快注销矿业权,积极探索地下空间租赁新模式。二是建立健全储气设施运营模式,推行独立运营,完善价格机制等投资回报渠道。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优化市场运行环境。四是加大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加速补足储气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促进储气能力快速提升。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支持储气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投资支持政策,对储气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督促各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