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院党委书记、院长张谷春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军林作主旨发言,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使党纪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条例》主旨要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精心组织《条例》学习研讨,养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坚持原原本本学,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注重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以学促干推动高质量发展,注重统筹兼顾,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院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凝聚起研究院上下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