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30日,院党委书记、院长、安委会主任张谷春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题,讲授安全生产主题党课。党委委员、副院长、安委会副主任刘威主持会议。
会上,张谷春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并结合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从第一责任人如何履行安全职责、如何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目标等方面对新旧安全生产法逐条进行详细讲解。
张谷春强调,安全生产是院所有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忧患意识,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职尽责,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确保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张谷春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抓好野外项目生产安全管理,要通过落实安全责任、突出综合治理、加强过程考核等举措,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必须加强设备日常保养维护,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加强危化品管理,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基础管理、严查安全隐患,确保危化品管控到位,以实际行动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院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安全屏障。
院安委会成员、中层干部、班组长、安全员、驾驶员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