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喜获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时隔三十多年后,我院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江苏省文明单位”是全省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最高荣誉。获此称号的是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在各地各行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文明委关于文明创建的工作部署,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创建工作。自党史学习教育为开展以来,切实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把申办文明单位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抓手,把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的号召,发挥技术优势参与青海木里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发挥央企责任科技助力张家川乡村振兴、发挥鉴定强项与徐州市教育局携手共建“平安校舍”工程,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企业文化工作,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着力构建院精神文明体系建设,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院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履行央企责任担当,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先后承担沛县地下水体系治理、徐州及县区老旧房屋安全鉴定,承建中国煤炭资源绿色开发产业园(徐州双碳技术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公开招聘院双碳科创中心负责人、试点国企混改、首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大力发展固废材料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将办实事落到实处,为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夯实发展基础。
作为总局重要科研平台和江苏省内重要科研院所,我院将继续发挥技术优势、承担央企使命,不断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贡献科技力量,促进行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