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原江苏唐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江苏唐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桃山路南12-3号,总占地面积7165平方米(10.7475亩)。调查地块2006年前为农田,2020年初该厂停产并拆除部分生产设备,建筑物未拆除。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根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显示,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M2)。
二、土壤及地下水调查结果
2020年5月,我院受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柱状取样点位,4口地下水监测井;土壤钻探深度为6m,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为6m;共送检34个土壤样品和5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表1共计45项目)以及地块识别的特征污染物pH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与土壤检测指标相同。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土壤样品各检出污染物项目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地下水样品各检出污染物项目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三、调查结论
原江苏唐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满足后续规划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2)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委托单位: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编制单位: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检测中心)
联系人:庞顺
联系电话:17851142910